新闻热线:022-23741087  投稿邮箱:zxstj2020@126.com
天津分社正文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财经

明确3项定量指标 银行网贷业务监管再“紧扣儿”

时间:2021-02-25 09:13:04 新闻热线:022-23741087 来源:每日新报

  监管层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管控再度加码。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了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限额指标三方面定量指标,并要求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通知》明确提出,在出资比例方面,要求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在集中度方面,要求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在限额方面,要求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

  据了解,去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已经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合理界定了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并就贷款风险管理、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是将监管标准进一步细化。

  对于《通知》明确提出的三项定量指标,业内人士表示,要求合作方出资比例不低于30%,可以避免由于联合贷款合作方出资比例太小、杠杆率过高造成系统性风险。设置集中度指标,主要是为了分散联合贷款风险,避免中小银行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合作对象。设置限额指标,则主要是为了避免互联网贷款无序增长。

  此次《通知》还特别提出,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通知》也合理设置了过渡期。对于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监管部门将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指导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对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限制,实行“新老划断”,要求新发生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允许存量业务自然结清。

[编辑:赵凯]
  • 中国新闻网1
  • 天津海河夜景流光溢彩吸引民众
  • 天津海河夜景流光溢彩吸引民众
  • 中国新闻周刊
中新专题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