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砸伤人 上海一被告获刑八个月
时间:2021-04-11 13:15:18 新闻热线:022-23741087 来源:今晚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上海首次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於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2021年2月10日9时许,被告人於某某在三楼住处,将一只装有陶瓷杯碎片等垃圾的塑料袋从厨房窗口扔出,砸伤途经底楼人行通道的被害人蒋女士头面部。经鉴定,被害人面部瘢痕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被从天而降的垃圾砸伤,至今还惊魂未定的蒋女士说,当日9时许,她在小区出口的人行通道处,突然高空有一只装着东西的塑料袋砸到她头上,致其右侧眼角鲜血直流。
[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