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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联动中心建设 蓟州法院创新招法切实解决执行难

时间:2021-10-01 22:16:39 新闻热线:022-23122177 来源:中新网天津

  中新网天津10月1日电 题:深化联动中心建设 蓟州法院创新招法切实解决执行难

  作者:杨子炀 胡冰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后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近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化联动中心建设,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总结天津市首家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成立半年以来的工作成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510件,结案5555件,执行到位金额4.85亿元。截至8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执行结案率96.77%,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合格率100%。

记者跟随蓟州法院到蓟州区官庄镇某村,现场观摩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过程

  搭好平台,占领破解难题制高点

  联动中心由蓟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区委政法委协调法院、检察院、发改委等19个部门及27个乡镇街共46个成员单位,细化39项具体职责。在运行之初,即建立了成员联席会议、联合惩戒、协查反馈、协调督办、通报协作等五大机制。坚持以重点案件为抓手和突破口,推动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

  法院辖区马伸桥镇某村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已到期,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将村委会西侧栽种着树木的土地返还给村委会。经过执行联动,区林业局协调区其他乡镇的林木采伐指标,办理了该土地上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强制执行当日,法院、公安、林业及当地镇党委政府联合行动,成功将树木砍伐并将土地及时交付给村委会,用公正高效司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护好农村发展的基础命脉。

  针对被执行人难以查找及疫情形势下对被拘留人员体检难、送拘难、送达难等问题,法院与公安建立了紧急情况下对被执行人临控机制、被拘留人快速收拘机制;与区医院建立了司法拘留核酸检测和体检机制;与看守所建立了涉刑事执行案件文书送达机制。将44名踪迹难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推送到公安机关进行查找、控制,仅用时5天,就成功控制并拘留6人,其中3人经区医院核酸检测和体检后被司法拘留,有5人已经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金额218万余元。

  善意文明执行有效运用“活封”措施

  蓟州法院认真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公平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生效裁判权威性公信力,维护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比如在办理某酸枣汁生产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法院对涉案厂房、设备进行“活封”,保障被执行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尽快恢复偿还能力。待被执行人公司经营状况改善后,自动履行了60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在今年4月立案受理的一起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早在2014年,天津某饮品公司及其股东以设备及股权质押向一典当公司借款,后饮品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2017年,饮品公司与典当公司及第三人田某某签订了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协商将企业经营权出租给典当公司,并由典当公司授权委托第三方田某某独自经营,以经营的效益清偿所欠贷款。但因田某某所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不合格,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饮品公司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及保证消费者的饮水安全,提出解除签订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并要求返还企业证照、图章、设备及经营场所。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经营损失,蓟州法院裁定典当公司、田某某先予返还原告饮品公司厂房、设备等,有力保障了企业的后续经营。

  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拖欠违约金纠纷,蓟州法院考虑到案件涉及面广,房产企业在疫情防控下的发展困境,在审判阶段即采取“诉前调解+示范诉讼”方式进行化解,分管院级负责同志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在执行阶段,法院本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给予房地产企业“回血”“造血”机会。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房屋延期交付,经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需向购房者给付已付款利息或延期交付违约金。在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赴该公司开发小区实地察看,发现其尚有多栋别墅尚未出售。在初步计算在办案件执行款,并实地查看未售房屋状况,并与区住建部门沟通后,法官未使用保障公司运转的账户资金,而是采取依法查封了该房地产公司的三套联排别墅,并确定了其中两套开展拍卖工作。此后,经过拍卖公示、淘宝上拍、房屋交付等程序,两套房屋拍卖款终于打入了法院保管款账户。56起执行案件执行款共计600余万元执行款不差分毫地发放给了每位申请人。

  创新招法,打造为民服务闪光点

  面对繁重的执行压力,蓟州法院在做好外部互联的同时,还深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实现判决、立案、执行无缝衔接,确保各环节协作畅通,缩短内部流转时间。定期召开立审执协调会议,对当前机制运行情况和重点涉诉涉访案件进行充分沟通商议,加强判决的可执行性。如根据案件纠纷类型适时开展诉讼保全措施,仅今年上半年,即受理保全案件440件,保全到位金额1.15亿,查封房屋241套、车辆108辆,有力保障了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提升了执行到位率。

  用足用好强制执行各项措施

  蓟州法院持续保持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打击和惩处的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拘留、罚款、失信、限高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胜诉人拿到“真金白银”。今年以来,累计以拒执罪判处1案1人,司法拘留8人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生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16例。如:被执行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为逃避该事故的民事赔偿,其在狱中即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财产都给了妻子。出狱后,法官加大对其执行力度,多次向张某沟通,释法明理,要求张某依法申报财产,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但张某坚称“要钱没有”。后张某因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被依法拘留1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失去小儿子,身心受到巨大打击,为让李某及时拿到赔偿款,执行法官经多番调查,终于查明张某在执行过程中有部分占地补偿款收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财产拒不申报,涉嫌拒执犯罪,蓟州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张某及其家属主动来到法院,将执行款本息共计27万余元全部付清,并当场承认错误,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至此,一起长达四年的“马拉松”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完)

[编辑:杨子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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